公告日期:2020/05/08
一、 主旨:109學年度申請修讀五年一貫學、碩士學位注意事項。
二、 說明:
1、 依據「亞洲大學學碩士五年一貫學位實施要點」實施。 (參閱要點請直接點選連結 )
2、 申請對象:本校大學部 大一至大四上學生
3、 申請日期:109年05月18日(一)~05月22日(五)下午5時止。
4、 結果公告:109年06月09日(二)
5、 申請辦法:請於上述申請期間填寫申請表,連同各系所規定應檢附之相關資料,送交申請系所審查,逾期恕不受理。
6、 申請表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;申請資格、甄選標準及甄選程序等相關規定,請逕向「各系所辦公室」洽詢。
7、 同時獲本校兩個以上碩士班預研生錄取者,應填寫「亞洲大學學生放棄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申請表」,於109年06月12日(五)下午5時前向「註冊與課務組」申請擇一碩士班報到並放棄其餘碩士班預研生錄取資格。
8、 預研生必須於大學四年級結束前取得學士學位,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,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
9、
預研生於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之學分抵免相關規定請參閱「亞洲大學學碩士五年一貫學位實施要點」。
10、
各系甄選名額及甄選辦法如下:
醫學暨健康學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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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學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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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電機學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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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學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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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社會學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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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意設計學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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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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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管理組 長期照護組 |
申請資格: 1.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(含)50%者。 2.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該班前50%,但有特殊表現者,應由系內專任教師推薦並經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 資料審查:100% 2. 繳交資料: (1)
個人資料(含自傳、實習或工作經驗、社團活動得獎證明、研究計畫書、英文能力證明或相關證照等)。 (2)
學業成績單,請註明排名。 |
5261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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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%者。 2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,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
資料審查:100% 2.
繳交資料: (1)
學習歷程檔案(e-portfolio) (2)
學業成績單,請註明排名。 (3)
推薦函至少1封。 (4)
其他(含修習專題實習報告、得獎紀錄、各項檢定証明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)。 |
5161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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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%者。 2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, 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
資料審查:100% 2.
繳交資料: (1)
學習歷程檔案(e-portfolio) (2)
學業成績單,請註明排名。 (3)
推薦函至少1封。 (4)
其他(含修習專題實習報告、得獎紀錄、各項檢定証明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)。 |
6353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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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系排名前25%者。 2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該系排名前25%者,若有特殊研究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3.
已具備心理學系「心理師築夢小組」資格者,雖為五年一貫生之當然學生,但仍請在截止日前遞送申請表。 4.
限三上、三下、四上之學生申請。 |
1.
資料審查:50% 2.
面試:50% 3.
繳交資料: (1) 歷年成績單。 (2) 個人資料含:履歷自傳、工作經驗、社團活動、得獎證明等。 (3) 讀書與研究計畫綱要。 (4) 相關作品。 備註:錄取同學需經本系安排之輔導教授指導,方可進行碩士班課程選課作業 |
5712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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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 1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%者。 2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, 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(需具校內專任教師推薦函)。 |
1.
資料審查:50% 2.
面試:50% 3.
繳交資料: (1)
大學成績單。 (2)
個人資料含:履歷自傳、工作或實習經驗、社團活動、得獎證明等。 (3)
讀書計畫 (4)
研究計畫綱要。 (5)
相關作品。 備註:錄取同學需經本系安排之輔導教授指導,方可進行碩士班課程選課作業 |
5151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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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醫學工程學系 |
申請資格 1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各班前50%(含)以內 2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, 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油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
資料審查:100% 2.
繳交資料: (1)
個人資料(含自傳、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、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) (2)
教授推薦函乙份其它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|
6193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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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 1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%者。 2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者,須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(需具校內專任教師推薦函)。 |
1.
資料審查:100% 2.
於規定時間繳交下述文件至系辦申請 (1)
大學成績(需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)。 (2)
推薦函乙份。 (3)
個人資料(含自傳、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、得獎 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)。 |
6101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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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體應用學系 |
申請資格: 1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各班前50%(含)以內。 2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,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
資料審查:100% 2.
繳交資料: (1)
歷年成績單乙份(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)。 (2)
個人資料(含自傳、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、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)。 (3)
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。 |
6122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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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%者。 2.
在學期間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,但但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所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甄選標準: 1.
資料審查:100% 2.
繳交資料: (1)
個人資料(含自傳、讀書計畫或社團活動、得獎證明等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)。 (2)
歷年成績單乙份(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)。 (3)
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。 |
6163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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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%者。 2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,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,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
審查資料:70% (1)
個人基本資料表(請至經管系網頁下載) (2)
自傳(500字內為宜) (3)
讀書計劃(500字內為宜) 2.
團體面試及認識本系:30% |
5541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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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%者。 2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,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
資料審查:70% 繳交資料: (1)
歷年成績表(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數) (2)
個人資料(含自傳、實習、社團活動、工作經驗、得獎證明或相關證照等)。 2. 團體面試及認識本系:30% |
5441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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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%者。 2.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,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,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 資料審查100% 2. 繳交資料: (1)
大學成績(須註明前各學期及歷年名次與該班人數) (2)
推薦函一封(本系生不需檢附) (3)
個人資料(含自傳、實習或工作經驗、社團活動得獎證明、研究計畫書等) (4)
鼓勵繳交英文能力證明(如托福或類似測驗結果) (5)
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 |
5401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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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%者。 2.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,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,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 資料審查:60% 2. 面試:40% 3. 繳交資料: (1)
大學成績(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班人)。 (2)
推薦函乙封。 (3)
個人資料(含自傳及實習或工作經驗、社團活動得獎證明、英文能力證明或財金相關證照等相關有利證明)。 |
5481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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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%者。 2.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,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,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 審查資料:70% (1)
個人基本資料表 (請至財法系網頁下載) (2)
自傳 (500字內為宜) (3)
讀書計畫(500字內為宜) 2. 團體面試及認識本系:30% |
5545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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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%者。 2.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,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導師推薦,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 資料審查:60% 2. 面試:40% 3. 繳交資料: (1)
大學成績單(須註明前各學期及歷年名次與該班人數)。 (2)
個人資料(含自傳、實習或工作經驗、社團活動、得獎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等)。 (3)
鼓勵繳交英文能力證明(如托福、多益或類似之英文檢定成績)。 |
5701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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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%者。 2.在學期間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%,若有特殊表現者,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 資料審查:50% 2. 面試:50% 3. 繳交資料: (1) 大學歷年成績單 (2) 個人資料(含自傳、實習或實作經驗、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) (3) 課業報告擇優一至二篇 |
5141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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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 在學期間業平均成績排名在該班前50% 者。 2. 在學期間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%,若有特殊表現者,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 資料審查與學業成績各占50%。 2. 繳交資料: (1)
履歷自傳 (2)
成績單 (3)
讀書計畫 (4)
相關作品 (5)
證照或得獎證明 |
1062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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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50%者。 2.
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未達各班前50%,若有特殊表現者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
資料審查:60% 2.
學業成績:40%。 3.
繳交資料: (1)
履歷自傳 (2)
大學歷年成績(須註名前各學期總名次與該班人數) (3)
讀書計畫 (4)
相關作品及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 |
1072 |
甄選標準 |
甄選程序 |
聯絡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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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 1. 在學期間業平均成績排名在該班前50% 者。 2. 在學期間業平均未達各班前 50%,若有特殊表現者,得經由系主任核准後申請。 |
1. 資料審查: 60% 2. 學業成績: 40% 3. 繳交資料: (1) 履歷自傳 (2) 大學歷年成績(須註名前各學期總名次與該班人數) (3) 讀書計畫 (4) 相關作品及其他有利審查之各項優異表現資料 |
105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