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-2學期申請 放棄 輔系、雙主修相關作業流程
1.申請時間:107年5月21日(一)~107年5月25日(五)
2.申請對象:
(1)修讀輔系、雙主修學程之學生,因故無法繼續修讀者。
(2)畢業前仍未修畢申請之加修學程,但欲於本學期畢業之大四生。
※為利各學系畢業審查,本組將於下周以簡訊通知有加修之大四生確認。
3.學生申請放棄加修之申請表核章後,請由「加修學系」統一收齊,並務必於5月28日(一) 下午5:00 前送至「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」。
本組複審後將於 5月31日(四) 下午5:00 前於「教務處」網頁上公告審核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