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 旨:檢送本會辦理「臺中市原住民族旗幟設計徵選活動計畫」1份,並請貴機關(單位)協助宣導公告週知,請 查照。 |
說 明: 一、有關旨揭計畫概略說明如下: (一)參賽對象:凡對本活動有興趣及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、單位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,資格不限。 (二)徵件說明: 1、設計原則:原住民族旗幟設計,應力求創意、生動活潑,色彩鮮明,同時能融合臺中市原住民族16族,以及 臺中市平埔族之圖騰元素,並展現臺中市原住民族及平埔族整體性為主。 2、收件截止日期:106年4月21日(星期五)前,以郵戳為憑。 3、收件單位: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(以掛號郵寄,逾期恕不受理)。 4、收件地址: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,另請於信封外註明「參加臺中市原住民族旗幟徵選」字樣。洽詢電 話:04-22289111轉50104葉先生。 (三)評審方式: 1、評審標準: (1)原住民族及平埔族元素30%。 (2)創意性20%。 (3)構圖特色及色彩配置30%。 (4)整體代表性:20%。 2、初審:由本會內派1名擔任召集人,外聘學者、專家4名共計5人,組成初審評審小組評選作品,並擇優錄取6 件作品進入決選。 3、決選:進入決選之作品送交本會委員會議辦理決選,錄取第一名、第二名、第三名各一件,及佳作三件。 (四)獎勵辦法: 1、公布得獎名單:106年6月30日(星期五)前揭曉,並公布於本會官網。 2、公開頒獎:106年8月1日(星期二)紀念原住民族日活動公開頒獎,並將其得獎作品公開呈現。 3、獎金及獎狀: (1)第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6萬元整及獎狀乙面。 (2)第二名頒發獎金新台幣4萬元整及獎狀乙面。 (3)第三名頒發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及獎狀乙面。 (4)佳作頒發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狀乙面。 二、為利本會辦理旨揭旗幟設計徵選活動,敬請貴機關(單位)於所屬官網予以公告以及轉知所屬,以廣為週知。 |